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知识问答专栏
corefl.png 最新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一些...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时间:2024-08-20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时间:2024-08-20
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应当根据新增人口父母的民族成份,确认其民族成份。新增人口的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并登记。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时间:2024-08-20
2022年7月,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决定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创新推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时间:2024-08-20
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意见》,决定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时间:2024-08-20
2022年7月,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意见》,决定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创新推进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日期:2024-08-20
2022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意见》,决定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日期:2024-08-20
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日期:2024-08-19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日期:2024-08-20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日期:2024-08-20
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应当根据新增人口父母的民族成份,确认其民族成份。新增人口的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予以确认并登记。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日期:2024-08-20
友情链接

国家民族宗教

各省民族宗教

三秦民族宗教

新闻媒体

其他链接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陕ICP备19013065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0 陕公网安备 61010202000177号

alt
alt a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