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陕西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通知》及附件下载
各市民委(民宗局)、体育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民宗局,韩城市文体广电局,有关高等院校:
为了弘扬我省少数民族优秀体育文化,展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运动水平和运动员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锻炼和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体育人才,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促进民族团结,构建我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为参加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做好人才储备。经省政府同意,定于2018年9月举办陕西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主要任务
(一)推进我省民族关系和谐发展。通过运动会推动我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开展,锻炼运动员队伍,提高我省民族体育活动的竞赛水平,展示我省近几年来民族体育成就,引导全省各族群众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增强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凝聚人心和智慧,使“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
(二)深入挖掘我省优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活动。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承,进一步激发优秀民族传统体育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增强我省优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三)确定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有关事项。确定我省参加2019年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参赛项目,选拔优秀运动员、教练员。
(四)表彰。表彰在我省少数民族体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主办单位
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陕西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韩城市人民政府
四、运动会时间和地点
2018年9月韩城市,会期6天。
五、竞赛和表演项目
(一)竞赛项目:武术、摔跤(回族式)、花样跳绳、蹴球、板鞋竞速、高脚竞速、押加。
(二)表演项目:由各代表团申报,组委会审查同意后确定。
六、参加单位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和有关高校。
七、比赛办法
详见竞赛规程(附件2)。
八、奖励和表彰
本届运动会各竞赛、表演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同时设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会组织奖和大型活动表演奖等。
本届运动会期间将表彰奖励一批为发展我省民族体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九、报名时间
1.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前,各代表团将参赛项目和人数、联络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2.第二次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前,各代表团将代表团、参赛人员报名表(含电子文本)一式两份(加盖民族、体育部门及县级以上医院公章)报承办单位,同时附每人近期两寸免冠彩照各2张。
十、要求
举办少数民族运动会是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展示我省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各市(区)、高校和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筹备工作中去。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筹备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根据组委会要求做好参赛准备工作。要切实保证参赛专项经费,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选报项目,加强训练,提高参赛水平和比赛成绩,要做到竞技和表演并重,特别是在表演项目上要勇于创新。
十一、解释权
本次比赛规程解释权属于陕西省民委、陕西省体育局。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陕西省体育局
2018年2月11日
主办单位联系人:马震 省民委民族一处 029-63916574 电子邮箱:minyichu@126.com
王强 省体育局群体处 029-85225677 电子邮箱:tyjqtc2006@163.com
承办单位联系人:周 欣 0913-5201148 电子邮箱:hcmzj520114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