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各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民宗委制定出台《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适用规定和基准》)。
《适用规定和基准》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适用规定、基准和基准具体项目,主要对《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规章中涉宗教事务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具体规定和细化量化划分。其中《适用规定》部分明确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目的、定义、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规定了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情形以及处罚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基准》部分主要规定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定义、适用范围、原则、参照执行情况等内容。《基准具体项目》部分共有行政处罚事项26项,包括行政处罚事项名称、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处罚裁量标准四个部分。
《适用规定和基准》主要按照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来设置。在适用规定中对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重处罚情形进行了明确。基准具体项目主要从当事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及主观恶性的大小、涉案财物或违法所得的数额、违法行为持续的时间、违法行为的规模或涉及的区域范围大小、当事人是否多次违法、违法行为的手段是否恶劣、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考虑,按照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等级对行政处罚事项涉及的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进行细化量化。
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适用规定和基准》作为省民宗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对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清单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合理适用法律法规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