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民族和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
(二) 2016年度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示范样板。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制定《陕西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继续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帮助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保证了清真食品安全。组团参加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成功举办汉传佛教祖庭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和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建设,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三) 部门决算组成单位构成: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陕西省宗教局)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由省民委机关、陕西省佛教协会、陕西省道教协会、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陕西省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陕西省天主教爱国委员会、陕西省天主教神哲学院构成。
部门人员情况说明:机关行政编制61人,实有人数60人(含工勤人员2人);机关离退休人员35人;事业单位编制25人,事业财政下卡发放工资10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4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上年增减变动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4491.36万元比上年度2935.41万元增加了1555.9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582.77万元(主要是汉传佛教祖庭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补助经费,安康市宁陕县江口回族镇高桥清真寺维修,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经费);其他收入增加了973.15万元(2016年度其他应付款转作收入)。
2016年度本年支出4576.76万元比上年度3270.81万元增加了130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331.41万元(汉传佛教祖庭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补助经费,安康市宁陕县江口回族镇高桥清真寺维修,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经费);其他资金支出增加974.54万元(2016年度消化以前年度存量资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491.36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59.82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131.54万元,其中2016年度的利息收入2.87万元,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拨入工作经费补助(含以前年度转作收入)1128.67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76.7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3.09万元。
(2)教育支出52.2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07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上年增减变动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76万元,项目支出2111.06万元。全部是当年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9.82万元与上年度支出3028.41万元增加了331.41主要是项目支出 (汉传佛教祖庭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补助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827.09万元,民族工作专项支出229.06万元,事业运行支出66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36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宗教事务宗教工作专项支出870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602万元;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支出5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用于支付发放离退人员工资津贴)233.44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30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0.2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2.06万元;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医疗费)1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3.36万元;住房保障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5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基本支出1248.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17.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1.49万元。
人员经费支出1117.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1.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人员工资津贴、医保费、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131.49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和商品服务等支出。
(三)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8.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3.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65万元,公务接待费12.90万元。2016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8.64万元比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65.11万元减少了16.47万元, 下降了2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缩各项公务支出。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参团3批次,累计4人次。实际发生住宿费、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以及签证费等支出13.09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境外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相关支出。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比上年度下降原因是控制出国人数,压缩出国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2016年末单位车辆保有量10辆(含车改报废未下账5辆)。2016年度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包括通信保障、应急公务以及保障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下降原因是压缩行政经费 。
公务接待费情况:2016年公务接待累计75 批次,公务接待累计806人。2016年度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12.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来人;各省、市、自治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干部来陕调研、交流学习、商谈工作等对口接待。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度下降原因是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培训费支出48.93万元。2016年度培训费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会议费支出169.21万元。2016年度会议费比上年度增加是当年因工作需要追加汉传佛祖庭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补助经费支出。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49万元,主要用于安排本部门机关及下属行政、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度增加, 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7.58万元,用于机关购买办公家俱及设备支出7.5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年末固定资产792.59 万元,其中单位保留车辆10辆(含车改报废未下账5辆)。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