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寺佛学院与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举行公共课教学合作签约仪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宗教院校公共课教学,加强宗教院校公共课教师队伍建设,3月24日下午,法门寺佛学院与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举行公共课教学合作教学协议签约仪式,并就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和共建科研基地等事项进行了讨论。省社科院、省民宗委宗教院校指导中心负责同志、省委统战部二处有关同志、法门寺佛学院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双方表示,宗教研究所和佛学院的教学合作符合省社科院的职能定位,对于佛学院提高公共课教学水平和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省民宗委宗教院校指导中心负责同志强调,公共课教师是公共课教学质量提升的基础,宗教院校要选配高素质的公共课教师,建立稳定的公共课教师队伍,规范公共课教学工作。省委统战部二处有关同志指出,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研究人员学术实力深厚,能够准确地把握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定能胜任佛学院公共课教学工作。法门寺佛学院负责人表示,此次教学合作,将提升佛学院公共课教学质量,为争创优秀宗教院校提供重要保障,同时为推进我省宗教院校合作办学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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