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组织召开第四季度宗教院校负责人学习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12月16日,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组织召开2024年度第四季度宗教院校负责人学习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各宗教院校院(校)长、副院(校)长和教务长,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部分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办法》《宗教院校学衔授予办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各宗教院校负责人就院校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寒假安排及校园安全教育情况等进行汇报。
会议强调,各宗教院校要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以全面从严治校为抓手,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逐步丰富库存性资料;要明确毕业论文撰写要求,确保论文选题、教师指导和评阅、论文查重等管理过程清晰化,并充分运用宗教院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高效信息检索,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要重视校园安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寒假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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