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推动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为切实提升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营造学习法规、运用法规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宗教界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宝鸡市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谋划,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推动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以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广泛提升宗教政策法规知晓率。7月份,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场所,通过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程度。活动开展以来,共制作展板200余块,悬挂横幅120余条,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彩页10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120余张。
二、以开展专题培训为重点,切实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作为提升宗教工作干部综合能力与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有力抓手,扎实开展各类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市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当前宗教领域的新特点新挑战、如何依法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对部分县(区)宗教工作干部作了培训辅导;陈仓区组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渭滨区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会;凤翔区举办村级宗教工作联络员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学习宣传月”期间,全市共举办各类学习培训150余场次。
三、以创新宣传方式为重点,进一步扩大政策法规覆盖面。全市各级结合实际拓宽思维,通过多种形式、措施开展学习宣传。一是上门入户开展宣传。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与宗教工作联络员日常检查巡查相结合,充分发挥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作用,组织镇村联络员开展“送法律法规进村入户”活动。二是结合日常宗教活动开展宣传。宗教教职人员充分发挥作用,在开展集中学习宣传、举办座谈会等方式基础上,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融入到日常宗教活动之中,做到日常宗教活动与政策法规宣传两手抓、两促进。三是印制宣传资料宣传。各级宗教工作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发放《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资料》《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汇编》等资料,翻印《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宗教政策法规。四是强化机制促进学习宣传。将“学习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宗教活动场所“文明场所”和“文明教职人员”评比,促进学习宣传成效提升。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知识测试(答题)活动,探索制定《宗教工作基层联络员工作规范》等制度,促进宗教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有力有效。
四、以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推动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对全市行政许可(备案)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梳理,将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工作有机结合。对宗教教职人员跨市(区)主持和参与主持宗教活动备案等8项相关行政执法类事项,从办理形式、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受理条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梳理、调整完善,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