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在陕西师范大学挂牌
6月29日,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挂牌仪式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举行。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晓斐出席挂牌仪式。校党委副书记王永安致辞,校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罗永辉主持挂牌仪式。
王晓斐对陕西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荣获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表示祝贺。他强调,学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是本次评选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学生工作部门,充分体现了学校党委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希望学校能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挖掘师大优势,通过紧扣主线、对照标准、拓展特色、讲好故事、创新方式等措施,做实、做细、做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助力我省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王永安向省民宗委长期以来对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长期以来,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西部红烛精神”,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形成了师大特色,探索了师大模式,贡献了师大智慧,取得了良好成效。他希望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为新的起点,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并对今后示范区(单位)的建设工作提出3点意见,一是要示范引领,充分发挥“育苗场”的作用。二是要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三是要选树培育,充分发挥“加工厂”作用。
挂牌仪式后,省民宗委一行还实地考察了学校“石榴籽工作坊”,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相关负责同志简要介绍了“石榴红成长工程”及活动开展情况。